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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七星天相继推出“欧洲专利体系相关程序概述”及“PCT落地海外各国干货集锦(二)——欧洲、加拿大和韩国”等一系列关于欧洲专利申请的文章,相信各位已经对欧洲申请的特殊性有一定的了解。一般而言,针对有意在3个及以上的欧洲国家获得专利保护的情况,七星天建议申请人选择欧洲专利申请途径,并于欧洲专利授权后选择在相应的国家生效。那么欧洲专利授权后,该如何在其覆盖的欧洲国家生效呢?具体的生效手续及要求是什么呢?这里我们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欧洲专利生效[1]被授权的欧洲发明专利可选择在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PatentConvention,缩写EPC)缔约国及延伸国进行生效。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第2(2)条的规定,除非另外情况,欧洲专利在每一个缔约国所获得的专利权,与该缔约国授予的国家专利,具有相同的效力并受相同的条件约束。欧洲专利生效之前的事宜在介绍生效手续前,七星天先向各位申请人简单介绍一下欧洲专利授权阶段所需提交的材料和所需办理的手续。在申请人收到授权意向通告时(CommunicationunderRule71(3)EPC),欧洲专利局(亦简称为“欧专局”)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以下事项(期限通常为收到通告后的4个月):1)是否同意审查员提议的意向授权文本(以及确认申请信息);如果不同意的话,根据Rule71(6)EPC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向欧专局提出修改或更正请求;2)提交意向授权的权利要求的其它两种官方语言的翻译文本;例如:申请文本是英语的话,则需提交权利要求的德语和法语两种语言的翻译文本;3)向欧洲专利局缴纳授权和公告费(目前的费用为欧元),以及其它可能的官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以上事项,则该欧洲专利申请将会被视为撤回。但是,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向欧洲专利局请求继续处理(furtherprocessing),其包括缴纳一定数目的罚金。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欧洲当地事务所进行处理。在完成上述手续后,申请人下一步将会收到授予欧洲专利权通知书(DecisiontograntaEuropeanpatentpursuanttoArticle97(1)EPC)。该通知书将告知申请人:1)欧洲授权专利的专利号;2)欧洲专利的申请日、优先权信息、指定国家、专利权人名称和地址信息;3)欧洲授权专利的公告日期。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向欧专局缴纳该专利的授权公告日所在专利年度的维持费。只有在缴纳了到期年度的维持费之后,欧洲专利局才会对授权的欧洲专利进行公告[2]。自该授权公告日起,后续的专利年度维持费将向所选择的各个生效国缴纳。在欧洲专利授权阶段,我们建议申请人尽快确定生效国的选择以及推进后续的生效程序。各个生效国及延伸国对于专利生效有不同的要求,例如,有些国家仅需要注册服务地址,有些国家需要缴纳生效相关费用,有些国家需提交生效国官方语言的翻译文本(例如全文翻译或权利要求翻译),有些国家需为生效专利指定当地代理人。欧洲专利生效的期限及语言要求[3]为方便申请人较为直观地了解一些常见国家的生效要求,我们接下来以表格的形式向大家呈现一些主要的相关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包含的有些要求还视具体专利案件情况有所不同,更加详细的信息还请参见专利局的官方网页和法规。翻译要求国家翻译语言生效及翻译递交期限特殊要求EPC缔约国无需翻译Belgium比利时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YESSwitzerland瑞士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YESGermany德国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YESFrance法国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YESUnitedKingdom英国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YESIreland爱尔兰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YESLuxembourg卢森堡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YES翻译权利要求Denmark丹麦Danish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YESFinland芬兰Finnish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YESIceland冰岛Icelandic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4个月内PowerofAttorneyYESTheNetherlands荷兰Dutch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如欧洲申请的语言不是英语,还需提交英语或者荷兰语全文翻译。YESNorway挪威Norwegian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PowerofAttorney(非官方要求,实际操作中建议)YESSweden瑞典Swedish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如欧洲申请的语言不是英语,还需提交英语或者瑞典语全文翻译。YES翻译全文Austria奥地利German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PowerofAttorneyYESCzechRepublic捷克共和国Czech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PowerofAttorneyYESSpain西班牙Spanish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本地代理人YESGreece希腊Greek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PowerofAttorneyYESItaly意大利Italian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PowerofAttorney(非强制,但需EEA[4]内注册地址)YESPoland波兰Polish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PowerofAttorneyYESPortugal葡萄牙Portuguese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本地代理人YESRomania罗马尼亚Romanian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可延期3个月。PowerofAttorneyYESTurkey土耳其Turkish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可通过缴纳延期费延3个月。本地代理人YES需要留意的是,部分国家会要求委托当地的代理人或者律师来代理生效的国家专利。这里可能包含的情况有:1、必须指定代理人或者律师;2、在生效国或欧盟成员国无住所或者工作场所,需指定代理人或律师。所涉及的国家有:阿尔巴尼亚、奥地利、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北马其顿、波兰、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西班牙、土耳其、摩洛哥、摩尔多瓦、波斯尼亚―黑塞哥维亚、黑山共和国。鉴于生效程序的复杂性以及有些国家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发生变动,我们建议专利权人联系生效国当地的代理人处理生效事宜,或者委托合作的欧洲专利事务所来对生效的国家专利家族进行综合管理和监测。本文由七星天联合欧洲代理所PanovisionIP(寰智)共同整理完成。寰智是一家位于德国的欧洲专利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提供欧洲范围内各种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专业法律服务。寰智事务所的专利律师们大都有在不同国家(例如:中国,德国,英国和美国)求学和工作的经历,同时具有两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律师资格,且都曾长期服务于知名跨国大企业客户,服务范围包括和企业研发人员沟通撰写专利,全程指导企业的专利申请进入国际阶段以及之后的不同地区或国家阶段。后续七星天将联合寰智,继续为大家提供欧洲及德国专利申请的相关介绍。[1]